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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          香港移民基本条件

     

    1、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;

    2、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,拥有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的净资产;

    3、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,把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(存款证投资除外,这类投资必须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作出)

     

    4、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;

    5、 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。
     

    注:申请人在申请前两年,需要不间断持有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的净资产。

    如果申请人的资产是存款,要求申请前两年每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账户的存款额度达到1000万港币。

    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青岛国际交流中心地址:青岛市香港中路52号时代广场22楼

   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809号